Re: [問題] 在fb被韓粉罵豬頭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9-06-23 22:38:44
※ 引述《zxc37298312 (張瑋航的老二)》之銘言:
: 哭哭我只是說韓國瑜說到沒做到而已
: 就有個目測大我30幾歲的阿姨tag我名字罵我你才是豬頭,各位你們會提告嗎?還是當笑
: 話笑笑就好?
立馬截圖報警
首先你要列印自己臉書等社群網站資料
包括相片,證實你自己就是當事人,擁有告訴權
再用手機或電腦截圖駡你的網友內容
並進入其臉書,截取其網頁丶照片丶自我介紹資料
全部列印三分
一分報案時附上當證據丶一分自己保存丶一分打官司
接著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警察機關
包括派出所丶分局偵查隊丶總局刑警大隊報案作筆錄
或是直接寫狀紙附證據到地檢署提出告訴!
先告刑事公然侮辱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後告民事侵權賠償
要求精神損失賠償
不怕死或是錢太多的就試試看!保證告好告滿!
記得告民事 祝你發大財
作者: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6-23 22:39:00
好奇他到底要不要跑新竹打官司
作者: ironstomach (鐵胃)   2019-06-23 22:46:00
你是不是很有經驗XD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6-23 23:01:00
專業告
作者: viwa (YA!!)   2019-06-23 23:33:00
可現在好多沒人頭假帳號,很難告的感覺
作者: LaAc (深淵戰士)   2019-06-23 23:53:00
可是打官司交通費很貴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9-06-25 00:48:00
是不是徦帳號!報警後警察會去查!告刑事合解金+民事侵權賠償金等於早領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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