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首先,就本刺警新聞來說根本沒有冤獄問題。
(假如事後又要扯兇嫌的心理狀態就難看了)
其二,對我而言
冤獄的可能性從來就沒辦法反證死刑必須廢除。
駕駛車輛極有可能會出車禍殃及無辜生命
於是全國廢除車輛行駛吧!狗屁不通
冤獄問題出在執法審判者的訓練,而不是死刑
不要把對個別無能的法官、律師的合理質疑
強拉整個司法體系的神聖性來救援
圖個進步國家的表象就也想搞廢死
我理解很多學法律出身的律師或相關從業人員
十分感冒包含我在內的路人甲沒有法律專業
卻很愛質疑法官是恐龍、台灣司法不嚴謹
自以為聰明對法界指手畫腳
認為自己的專業受到路人的輕蔑與污辱
但
如同現在以似是而非的環保理由
禁止內用餐廳提供吸管
問題從來就不是出在乖乖把垃圾丟進垃圾桶的普羅大眾
而是為什麼政府處理廢棄物上有這麼多問題??
我親眼看吸管進垃圾桶
卻跟我說海龜鼻子上插了吸管所以我不給你使用了
然後改用表面積、體積比起以前更大的塑膠就口杯蓋?
...我真的黑人問號欸
滿腦子禁這個廢那個之前
是不是內部檢討一下,把腦殘廢物打包起來從體制內去除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