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對方闖紅燈撞上我(初判表我沒有肇事責任)
雖然沒有很嚴重,但也尾椎骨骨折
現在偶爾還是會有點抽痛
而對方直到現在還是Line不讀不回
調解委員會跟偵查庭都不來
最後直接提告
雖然只是簡易法庭
但人生第一次告人……還是緊張又害怕到睡不著
怕會說錯了什麼
而對方又只是個21歲的小屁孩
很怕他沒錢錢能賠我(只求醫藥費、薪資損失跟修車的費用)
希望能夠順利……
拜託大家祝我順利QQ
另外請問一下
看到網路上有人說
「如果開庭,對方願意賠償
要跟法官說:不同意和解,要在拿到錢後才能和解並撤銷告訴
不然若簽完和解,對方卻沒錢賠償,也不能告他或怎樣了」
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