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生覺得會告人職場性騷擾的女生很恐怖

作者: yynnxxoo (米其林寶寶)   2019-12-23 00:03:55
職場或生活上都不應該有性騷擾
性騷擾也不應該被避諱, 而是應該公開地讓所有人了解有些事就是不可以作的
我同意你的3和4,但在1和2上面卻有點矛盾的意味
我認為"誣衊別人性騷擾"也是很可惡的事, 但你似乎挺輕描淡寫
※ 引述《fatalsecret (致命祕密)》之銘言:
: 剛好參與過公司性平事件,又剛好看到這篇
: 心裡的感覺滿複雜的,有滿多心得想提醒各位。
: 1.誣告者男女皆有,不需要放大性騷擾誣告
: 推文裡很多嘲諷女性會誣告的,事實上在我處理的案子裡只有一件是爭議性,
: (證據不足、各說各話)
: 但其他都是非常明顯的性騷擾。
: 大家應該也都知道有所謂的網路釣魚,激怒你說出攻擊言論再來告你,
: 或是某些普通的吵架也被嗆提告,這種誣告也是所在多有不是嗎?而且男性居多。
現在討論性騷擾誣告, 你用其他類型的訟棍來舉例,我不知道這能證明什麼
: 會誣告的人本來就不分男女,只是因為性騷擾本身的特殊性,使得性騷擾誣告多是女性。
: 我們會發現這些誣告的荒唐例子,也是因為最後誣告不成罪,寫成新聞不是嗎?
: 那不就代表我國司法是正當的,不會讓這些誣告者稱心如意?
如果去到了法院,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是很嚴格的
絕對不是告了一件不存在的事就算數, 至少還要積極偽造事實等等的要件
可是明顯地並不是所有性平案件都會進到法院受到完整的證據檢驗與認定
如果今天機關單位下的性平委員會不夠客觀公正(因為它沒有受到足夠的監督)
抱持著在性騷擾案中女生必然弱勢的刻板想法(這也是一種性別歧視)
那受到誣衊的人就必須得採取更多的自力救濟
那麼在這過程中受到名譽甚至是工作損失, 請問後來能夠得到積極的回復嗎
而誣衊的人會得到懲罰嗎
: 2.預先認定女性會誣告,反而會成為加害者的武器
: 承上,如果不斷散播這種「很多性騷擾都是女生誣告」的想法,
: 會助長更多惡劣的加害者
: 因為我參與過和聽說過的那些案子裡,算是有80%的男性加害人
: 都會用「我們兩情相悅」「她自己先用胸部磨蹭我」「她刻意在我面前穿絲襪勾引我」
: 這類用語來影射女性誣告
: 你們能想像這對真正被侵犯的當事人是多侮辱性的說詞嗎?
承1,如果你很相信性平委員會的功能
那2這件事根本不會發生啊, 加害者自承兩情相悅或勾引情事應該有證據積極證明
如果提不出證據就不予採信, 為何又會變成加害者的武器了
: 3.不要認為受害者應該有受害者的樣子
: 很多人會想像女性受到侵犯就應該哭哭啼啼、很羞恥、很難過
: 所以那種勇敢站出來、甚至是很強勢大聲的女性
: 就很惹人厭、讓人反感、讓人不想幫助
: (我也曾經有過類似的想法,對不起)
: 可以不喜歡強勢的女生,但她們敢把不舒服說出來是她們的勇敢
: 更不影響這件事情可不可信
: 可不可信是看證據和雙方說詞才對
: 4.如果害怕爭取自己權益的人,代表可能是那個壓迫別人權益的人
: 公司會害怕檢舉前公司違反勞基法的員工,不敢錄取,對吧
: 害怕遭到性騷擾誣告的男性,又是什麼樣的想法?
: 我是已婚男性,公司又有完整的性平章程,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懼怕
: 因為我知道自己跟女性的相處合乎界限
: 就算有一天因為我在很擠的電梯裡,被旁邊女性誣告故意用身體碰她
: 我也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為自己辯駁
: 我不知道行得正坐得端為什麼要怕
: 你平常也因為扶起跌倒的路人,害怕被對方誣告而寧願冷血離開嗎?
: 我不是這樣的人,但如果你是,我也只能尊重
我同意3和4
在1和2之中, 要嘛你相信性平委員會功能很強, 則2不會發生
或者性平委員會也是有性別歧視, 視他們對不同性別的壓迫這可能產生二種情況
第一種是女生被性騷擾是自己的問題
第二種是女生告你性騷擾就一定確有其事, 因為她"感覺"到不舒服了
(第三種傳統生理男或生理女以外的案子, 這問題比較麻煩就先不提了)
我覺得二種狀況都是推動性別平權觀念的敵人
為了杜絕狀況一所以暫時忍耐狀況二,我覺得只是託詞而已
關鍵點就在於怎麼去定義性騷擾
好好用客觀條件來定義這件事, 才能減少1和2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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