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件事誰對誰錯?手足糾紛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19-12-28 10:55:22
※ 引述《johdju88 (阿姆斯雷龍)》之銘言:
前文43
我覺得喇
把 信用卡 換成 會員卡,大家應該會更好懂
因為 會員卡 更多的是,跟人家借結果過期不能用QQ
請問你各位會因為,會員卡 過期就打去罵別人
因為 會員卡 過期,害你損失折扣 害你在朋友面前丟臉嗎?!
我個人是不會喇
跟人家借東西,本來就要有東西不能用的心理準備
雖然東西不能用,當下多少也是會幹幹叫
因為跟你當下所計劃的有出入
但也不會,直接就將情緒發洩到對方上
畢竟本來就是你有求於人
不過就是將這個不能用的結果,回報給他知道
最多就再揶揄他一下
然後往後跟他借東西要再多確認而已
其實我覺得,叫人家賠償你的折扣損失
真的很不應該
請問人家是上輩子欠你的嗎?!
還有那葛什摸遊覽車借人,結果卻沒煞車的舉例
也是滿好笑的就是惹 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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