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想問大家這個問題
最近朋友到球場打籃球
(跟陌生人組隊打)
籃球大家也知道是很容易受傷的運動
總之朋友因為在打籃球的過程中
因為一些姿勢跟動作的關係
他的頭撞到受傷者的鼻子
對方的鼻樑斷裂(據他的說法他以前就斷過,所以可能更容易斷裂)
當下朋友當然就是有陪同到醫院就診
後來有留下臉書通訊息
結果對方目前就直接開口說
開刀費醫療費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賠償
朋友當然沒辦法接受
他說打球打那麼多年 他也一堆傷
從來沒有人在跟別人求償的
想問大家的是
像籃球這種有風險的運動
應該要自行負擔運動過程中受傷的風險吧
更何況這並不是說拿球丟他還是手打到對方
而是過程中的碰撞
我後來到網上查
發現原則上是沒有刑事責任的
想問看看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