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有一個刻骨銘心的愛情
遇到的時間不對,那麼走下去的機會也就沒了
昨天晚上跑去買晚餐
突然想去她家裡附近找尋思念的味道
那是一家有著裊裊炊煙的小麵攤
店主依舊 但似乎忘了當初的我
我點了一碗粄條跟雞魯飯,一份豬頭肉,豬皮,油豆腐,滷蛋及燙青菜
忽然 看到記憶中那個她帶著一位小女孩坐在店裡用餐 真巧
我點完餐之後,走到店門口抽著菸,在煙霧繚繞中望著那個她
正當我準備買單取餐時 她剛好牽著小女孩走到了櫃檯
四目交會 心有靈犀 是妳(你) 好久不見
剛好店裡也撥放著陳奕迅的好久不見
這個小女孩是...嗯...我結婚了...小孩是他的
我笑了笑摸摸小女孩的頭 跟他一模一樣
我跟她說這一餐我請 夜深了趕快回家吧
她一直拒絕著說不要 不要這樣 請不要這樣對我
沒關係 這筆錢就當小女孩的大學學費
我把她們用力的推出店門口 彷彿可以藉著如此把她推出我心裡
後來,我問老闆多少錢
老闆說680 我笑了 她媽你再說一次多少錢
他說你的220 她們吃掉460
我...怎麼也想不到一個大人加一個小女孩能她媽吃個粄條吃掉460
各位女孩兒 在外面吃飯遇到舊情人時
妳們會讓舊情人請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