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美國總統離開職位時 會有這票人依序遞補
https://i.imgur.com/OaWmFEb.jpg
https://i.imgur.com/h2jKDYa.jpg
其實還滿多的
很難有遞補完的狀況
好奇查了下
發現中華民國的遞補只有兩個順位
https://i.imgur.com/Ly3JiWW.jpg
法源: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
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
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
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憲法好像也沒寫總統 副總統 行政院長都不在怎麼辦
所以實務上會發生什麼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