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sDonalds (摩斯當勞)》之銘言:
: 殺一個人本來就不可能唯一死刑
: 幾乎所有國家都這樣喇
: 不然殺1個死 殺10個也死
: 我多殺一點划算多了
: 台灣以前擄人勒贖唯一死刑
: 撕票率超高
: 之後改了撕票率才降低
: 德國更是你不拿半毛錢安全放人
: 就無罪
: 德國認為保護人命更重要
: 所以給犯人很大誘因去放人
身為福州四二六
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在中國 偷一台電瓶車 或是電池 可能連關都不用關 所以不好抓 警察也不愛理
在中國 這種小小偷非常常見 因為1000RMb以下 輕罰或不罰
可是一樣偷竊
在中國 很少汽車裝防盜裝置
因為偷一台車 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嚴重的可以判無期徒刑
所以聰明的小偷 在河南的竊盜村 一個小偷一年偷兩三百萬RMB 很正常
整個村子都是小偷 但是絕對不偷車 不偷高價值的東西
因為罪責不同
這代表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