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廢到笑
你回文的內容一定要逼我回一篇就對了
民法契約三大原則
契約自由原則
雙方平等原則
過失責任原則
只要不違法
契約內容連國家都不能干涉
阿簽下欠100萬的借據
他媽只要翻臉不認人
在法律上的效力
就是欠100萬阿
有什麼東西能保障原po?
要原po怎麼舉證這100萬是她媽要給她轉給他兒子的
就算能舉證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在法庭上就是比較吃虧
還借貸契約 防火牆勒
借貸契約是保護債權人的
不是保護債務人的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不是保護無知的人
還說在法庭上說不知道就好
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簽保人
都是不知道的人
如果不知道就能脫罪
那些人就不會家破人亡了
是啦是啦
刑法也許有免責的空間(不一定能免責)
阿民法勒
欠一百萬就是欠一百萬啦
欠一百萬不是大事
那你欠我如何
笑死
誠心祝福你
※ 引述《IDfor2010 (116)》之銘言:
: 推文的內容一定要逼我回一篇就對了,1/3每日
: 額度就用掉一篇了。
: 你不要聽 a89051236 在那亂扯
: 大的主軸先告訴你:婚姻是自己的,想好就好
: 次要要告訴你:這不是一個什麼大事
: 因為你有一個防火牆,借貸契約擋在前面,而
: 且你也不清楚實情。這樣就可以了。
: 我幾乎是沒看過會因為這種100萬,因為稅的問
: 題,而變成一個刑案或弄上法院刑庭的。
: 如果是這樣那麼容易的話,那全台灣就有一大
: 票台灣人擠在法院裡頭等開庭了。
: 洗錢認定就更難、更嚴格了。
: 所以,就不多講。不要自己嚇自己。
: 有事再說,沒事就是沒事。
: 你還有個契約在保護你呢! 擔心什麼呢?
: 婚姻是自己的,你只要考慮這個人值不值得,
: 你喜不喜歡這個男生,要不要跟他走下去共度
: 餘生就好了。
: 最後,誠心祝福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