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24歲短褲妹」被帶回派出所!警:若再乞討 見一次罰一次
4.完整新聞內文:
屢屢在台鐵中壢火車站前乞討的24歲沈姓「短褲妹」這下不能以此為業了!桃園市中壢
警分局中壢派出所考量1個年輕女孩獨自在人來人往的車站逗留、恐有人身安全疑慮,10
日下午會同市府社會局社工到場協助,並告知沈女,如再有乞討行為,將依社會秩序維護
法第82條,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
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中壢警方表示,沈女10日下午一樣是披著長髮,僅穿著短褲、綠色大拖鞋及軍綠外套,席
坐在中壢火車站前,面前擺著1個泡麵紙碗,想繼續她乞討的「工作」,不過,可能是受
到網友「好手好腳卻想靠乞討維生」,以及網友發起「不要給她錢」的效應,據悉,沈女
的空紙碗下午放了2、3個小時,結果碗還是空的、根本「0」收入,但她似乎不以為意,
仍低著頭耐心地滑著她的手機。
連日來,巡邏員警經過中壢火車站前都會上前勸她回家,還有找一份正當工作,但是沈女
屢勸不聽,加上沈父4日到派出所領回女兒後,也說「管不動」、「隨便她了」。
由於台南日前才發生女大生被擄殺案,許多民眾擔心她發生意外,希望警方有更積極作為
,因此,10日下午會同警方把她帶回派出所安置,稍晚也由社工陪她回租屋處,雙方已約
好11日就到就業服務站「找工作」,希望外界對此個案的關注,就此打住。否則將依社會
秩序維護法第82條,見一次罰一次,即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
阻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48160
6.心得與評論
24歲女生
應該有其他選擇吧?
比如找工作或繼續讀書
為什麼會淪落到去乞討呢?
如果妳真的在火車站遇到這個24歲女孩
會對她說什麼話?
大家會怎麼協助她?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