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很習慣在自己很忙喘不過氣來時,再自己找麻煩,想辦法感受活著的痛苦的人。我
很極端,快樂的時候可以極度快樂,難過的時候一定要逼死自己。
所以昨晚我跟優秀男講開了,我告訴他,我感受不到他的喜歡。他承認了,他知道自己忽冷
忽熱。他說我對他而言,是可以一輩子相處的人,像家人。我覺得一開始他就沒有對我有男
女之情過,從來沒有。
或許是我面對感情時,已經太過理智,太冷靜了。好像怎麼也學不會戀愛,不吵不鬧,去接
納包容一個人的好與不好,也抓不住一個人的心,得不到一個人的愛。只得到他的欣賞,僅
此而已,喜歡不會變成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