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同居5年,是否要求分擔房租

作者: tfct (小尼)   2021-12-24 11:38:37
說什麼出水電 房租太過的?
算法很簡單
周邊行情房屋坪數相當的租金除2
水電費、管理費 除2
比如這間房能租2萬5
管理費2500
水電1000
那就是付:12500+1250+500
應該說是共同分擔居住成本。
這也不算什麼傷感情,明明就很合理。
反過來,女住男家
也應該這樣算。
引述《wensly123 (Aarne)》之銘言:
: 跟男友交往五年,
: 並且同居在我購買的房子.
: 平時他會幫忙基本家事,
: 之前我也都覺得是自己的房子,
: 所以修繕維護、裝潢和水電費都由我負擔.
: 目前我們還沒有結婚計畫
: 但老夫老妻穩定交往
: 近期思考是否也可以請對方支付點費用/租金
: 來當作維護房子的基金
: 也讓對方承擔點責任
: 但是很難顧及男生面子去提這個問題
: 大家怎麼想呢?
: 是否還未結婚就不應該叫對方一同負擔?
作者: TylorLin (泰勒太熱)   2021-12-24 11:48:00
合理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2-24 11:51:00
水電管理費合理啦,不然大家不要一起住,想找分母的自己去找房客好嗎?那就去外面租屋啊,選擇更多還不用跟房東一起住
作者: Eva44 (瑤夏)   2021-12-24 12:22:00
我記得類似這主題的其中一篇結論是:買的房租出去,兩個人搬出去租屋分攤最公平XD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2-24 12:23:00
同意樓上,我原文推文也是這樣寫ㄅ歉,我誤會了,不是樓上同意這個說法QQ。但我是支持這個論點的,女方房子出租,租金抵房貸,雙方去外面租屋共同負擔就沒有誰欠誰的問題我有買房耶,我是覺得這麼愛算就不要一起住了,也沒有誰被誰佔便宜的問題,完全支持男方去外面租房子女方自己找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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