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7957 (Garvin)》之銘言:
: 現在要舉行婚禮真的不太容易
: 沒想到我碰到的狀況不是因為疫情升級延期
: 而是飯店本身轉型為防疫旅館的關係…
: 原本在去年4月時於南港的一間五星飯店簽約
: 預計在今年5月舉行婚禮
: 但飯店在10月轉型防疫旅館
: 9月看到新聞就有馬上打電話去問
: 當下是回說預計到今年2月底結束不影響婚期
: 結果上禮拜去談婚禮事宜時才說防疫旅館要延到6月
: 說有做好分倉分流可以繼續辦但是住宿問題要自行解決
感謝各位板友建議與熱心記者
更新一下目前進度
在發文後隔天有記者來詢問我
並在2/17的晚上出現兩家報導
三立
https://youtu.be/Zg8wNArcW6U
TVBS
https://youtu.be/XAMaTsfyzJU
有幾點想要請教一下
新聞有提到4/13針對婚宴契約有新的規範,這次剛好在前一天簽約因此飯店不違法
不過我們是在4/12拿回飯店擬的合約
有審閱期五天
最後在4/19才簽約
但簽的不是新頒布的定型化契約
這樣也能受到新規範的保護嗎?
另外原合約有提到不可退訂金,但這是轉型為防疫旅館後,導致無法履行住宿需求而改以住宿券替代,這樣算不算是不可抗力事變?
到今天為止其實還沒收到後續聯繫
後來才知道消保調解第一階段是業主要在15天內與我們聯繫
協商未果第二次調解消保會才會介入
這段時間是不是只能乾等啊
最近幾天女方因為這件事整天心情都滿低落的
睡眠品質也不太好
真的超怕拖下去一個禮拜又過去了
看有好幾個網友建議可以先找好備案並同時提
因為沒有類似經驗
單就這事件金額來說
值得走訴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