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沒有
就算是過戶,還是有機會拿回,只要父母可以證明房子是借名登記
就能拿回房產
最近有新聞,有個人妻新婚一年,有個剛出生女兒,但先生突然過世了
公婆卻把先生名下房子賣掉
人妻很生氣去法院控告公婆擅自賣掉財產,她主張房產應是她和小孩繼承
但公婆主張此房為借名登記,買房的時候先生還很小,哪來錢買房
法官最後採信為借名登記,太太敗訴
※ 引述《e446582284 (konomi5550)》之銘言:
: 理論上可以
: 但也不行
: 刑法上遺棄罪建立於父母不能自己獨立生活
: 也就是你爸媽被你趕走後沒辦法維生
: 他們可以反告
: 至於房屋部分不肖條款
: 建立在繼承或贈與
: 也就是無償的移轉可以
: 而且要在立契時約定
: 有些父母給小孩經常用買賣登記
: 二親等間的買賣
: 有價金交付你就可以趕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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