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謂「不能檢討受害者」根本就是假的

作者: blessbless (123)   2022-08-17 07:11:10
※ 引述《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8)》之銘言:
類比超級錯誤欸
: 「不能檢討受害者」
: 那要看是什麼樣的受害者
: 性侵跟被騙去做詐騙狀況就有所不同
: 以性侵來說
: 有的是自己跟人家走被性侵
: 有的是穿著比較清涼被性侵
: 有的是良家婦女走在路上沒幹嘛就被性侵
: 會說不要檢討性侵受害者是因為以前早期一講到性侵就說「一定是女生不檢點」
: 這種以偏概全刻板印象
以上就是完全以偏概全的印象阿
: 良家婦女就不用說了,完全的被害者
良家婦女得定義是什麼?
: 穿著清涼那是個人自主權
本來就是個人自主權阿
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吧
就算穿很少不代表可以被性侵
: 自己跟人家走的就算是現在依然被檢討
: 你都跟人家進屋上人家的床了說你沒意願被性侵
: 那自然而然會被嗆爆
跟人家走 進屋 不代表就能被性侵欸
: 「不要檢討受害者」那要看是怎樣的受害者,就事論事
就算情侶 夫妻
只要女性不想做愛
只要明確拒絕但是又被硬來
那就是性侵阿
婚內性侵其實不少見
但是總有人覺得你都結婚了
當然可以(做)
自我保護雖然重要
但是更重要的不是應該宣導
不要隨便性侵(犯罪)嗎
https://i.imgur.com/2qVkWqv.jpg
https://dq.yam.com/post/8767
作者: caramelputin (bobo)   2022-08-17 08:06:00
會想檢討受害者,就像是勞工自己要跟老闆說或是怎麼不換好一點的公司,永遠都有檢討的地方。
作者: bbman77 (綽號)   2022-08-17 12:22:00
自己涉入危險場域被嘴我覺得合理,就跟自己跟陌生人喝的爛醉一樣被嘴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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