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humm (Lykkie)》之銘言:
: 如題
: 小妹衝動消費~_~兩個快40萬的包(沒有分期)
: 但小妹發現自己又不出門24小時在家 一週可能出門一趟
: 好後悔
: 想賣掉不知道ok哪
: 哭啊
有個故事是說...
有兩個人中了一千萬的獎金
一個把錢拿去買房 不夠的部分用貸款
另一個把錢拿去買跑車 全身上下也都換成高檔貨
剩下的錢 拿去想辦法打進上流圈子
幾年後
買房的人繼續當苦命工程師 想辦法還貸款
買奢侈品的人 順利找到願意投資的金主
開了一間公司 還聘用了那個苦命工程師當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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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故事聽起來很像是假的
但就我所觀察到的狀況是...
如果你有上層社會的人脈
那錢的事 根本就只是小事情
回歸到購買奢侈品這件事
如果你購買的奢侈品 可以為你創造更多的收益
那購買了 就是投資 而非消費
當然 單純的消費也並無不可
前提是 它確實可以讓你的人生更加的快樂
那花一點錢 也沒甚麼大不了的
只是需要注意的是 絕對不要貸款做消費!!
因為那樣只是增加你無意義的負債
最終讓你的人生 走到一個負面的循環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