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5:11
但如 今 我 寫 信 給 你 們 說 、 若 有 稱 為 弟 兄 、是 行 淫 亂 的 、 或 貪 婪
的 、 或 拜 偶 像 的 、或 辱罵 的 、 或 醉 酒 的 、 或 勒 索 的 . 這 樣 的
人 不 可 與 他 相 交 .就 是 與 他 喫 飯 都 不 可
我知道有人會說 不少基督徒還是跟傳統信仰的人來往
稍微正常的基督徒知道要尊重別人的信仰 不會在媽祖信徒前說媽祖是鬼 觀音是惡魔(我
曾親耳聽過基督徒這樣跟我說 但我相信她是少數)
也有人跟不同信仰結婚
但聖經上說不可相交,連吃飯都不可以
基督徒是怎麼面對這段經文 如何解釋才不會違背聖經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