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有人換頭就修法 人民在斑馬線被殺死卻不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22-12-04 04:12:29
上次有一個前網紅 拿換投影片在賣錢
政府秒抓秒修法
可是奇怪
人民接二連三走斑馬線被用車殺死
怎麼都不修法
人民的命比較不重要嗎???
我難過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22-12-04 04:55:00
QAQQ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22-12-04 05:30:00
我難過不夠強烈 而且會讓人聯想到5566 變得很不嚴肅要用 真的很難過
作者: tzboy (tzboy)   2022-12-04 06:09:00
蔡政府跟百姓脫鉤很久了...人家是千金大小姐耶~~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2-12-04 06:50:00
謊紅小英 無需嚴刑 嚇阻犯罪 (自立自強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22-12-04 08:53:00
現在是行人被撞死車輛無肇責嗎?現在是行人只要走行穿線即使是行人紅燈,還是車輛肇責比較大耶,你說還要怎麼修法?
作者: xulu0 (miss)   2022-12-04 08:56:00
應該是要加強宣導法律常識吧,真的一堆人覺得行人違規自己就可以開車撞他,沒常識的人越來越多
作者: levs (levs)   2022-12-04 09:01:00
修法可以學日本改成法律規定禮讓行人日本法律規定,看到有行人「準備要」過馬路,車輛必須停下等待行人通過才能繼續行駛。這個「準備要」的意思是,當你站在人行道上腳都還沒踏到馬路上,你還在猶豫要不要過舉棋不定時,車輛就得停下來尊重你。簡言之把行人當皇帝。前兩天在路上綠燈過斑馬上兩次差點被轉彎車撞死,人生中在台灣發現越來越高頻率發生而且都是近幾年內,真的越來越嚴重。報警過警察要求自行舉證,過馬路要自己拿攝影機360度錄影因為覺得司法無法保障行人安全,有在考慮要追跑上去踹車,或拿不會傷到車體的東西砸。台灣交通亂象已經是高譚市等級了斑馬"線" 打太快打錯有人要辦遊行上街頭抗議嗎?我不是領導者的格但我一定參加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2-12-04 09:14:00
沒興趣,自己看路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22-12-04 09:24:00
一個原本沒法律規定,一個原本已經有法律規定的,這也能比?要是發生一次修一次法的話,台灣只剩唯一死刑了吧你喜歡的美國治安超差你要不要自己去看看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12-04 09:36:00
這種交通問題早就有法 執法的是縣市政府 少又來帶風向
作者: levs (levs)   2022-12-04 09:42:00
目前就是法律不夠嚴。我深綠台獨派。跟什麼黨執政無關,這方面法律一直太輕了,行人沒人權。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22-12-04 10:10:00
同樣的法律下,北市行人的保障比外縣市高,這不就地方政府執法的問題
作者: Brioni   2022-12-04 10:24:00
桃園真的慘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22-12-04 10:36:00
比起成天修法無上限,應該廣推科技執法,罰那些王八蛋
作者: levs (levs)   2022-12-04 11:08:00
#1ZYridh9 (Gossiping) 斑馬線成為殺戮屠宰場現行法律可以鑽漏洞,依照那篇文說法是內政部警政署主導,這不是地方的問題而已。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12-04 11:21:00
這個是不讓民間舉發 不是可以不開單地方政府真的要管 派個警察去站路口啊不過不好意思我忘了 其他縣市我不確定 不過台北的警察站路口往往連路口淨空都辦不到 就是個立牌 沒有嚇阻力那可不可以科技執法?可以啊那為什麼不做?嘿 好問題幹嘛要做?反正做事得罪人 出事推中央 還一堆帶風向的幫忙推中央所以其實很簡單 這件事就縣市政府工作 責任 但縣市政府怠惰不作為 就這麼簡單那幹嘛做?縣市做了被罵 不做反而罵中央 縣市長又不是白痴當然放爛
作者: levs (levs)   2022-12-04 11:33:00
#1ZZ0gstx (Gossiping) 台灣駕駛違規成性 作者舉澳洲嚴刑峻法例子
作者: labell (￾ ︠ ￾ﰠ￾臈I
桃園客運貪污 不還桃園交通局意外嗎
作者: levs (levs)   2022-12-04 11:34:00
台灣真的法律太輕,縣市政府有辦法找到法條漏洞或重新詮釋。
作者: labell (￾ ︠ ￾ﰠ￾臈I
桃園交通很爛啊 桃園客運還沒還浮報款
作者: levs (levs)   2022-12-04 11:36:00
這不是罵中央地方的問題而已,這要從法律改嚴,學校教育跟媒體宣導,駕照考照與換照定期督促。拜託不要把這個問題牽扯到政黨或藍綠,這真的是全體國民對行人人權觀念跟法治觀念低落的問題。
作者: scemoorso (hunnyduke)   2022-12-04 11:52:00
駕駛素質低落 沒有行人路權觀念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12-04 12:37:00
學校教育其實相當程度也是縣市政府媒體哦 一個宣傳農委會的預算被攻擊成1450 交通部編這個我看變另一個數字代號考照有在改啦 不過大環境如此乖寶寶迅速同化我就問 我乖乖按照標線行駛被人利用左右轉專用道硬插然後跑掉剩我等紅燈 這種鳥事多來幾次誰還跟你乖乖照標線行駛?那這種插隊有在抓嗎?沒有啊 路口警察就是看不到 科技執法沒動作那 誰的責任?路口警察誰派的?縣市政府路口科技執法誰做的?縣市政府不過沒關係我們繼續帶風向罵中央就好了~~~~要改善超級簡單 縣市政府做事 一罰單不夠就兩張 開個幾張保證路口大家乖乖來為什麼不做?縣市政府會得罪人啊
作者: xylinum (鬱悶..)   2022-12-04 12:49:00
人家小菸從小開車上學,沒在走路過斑馬線的啦
作者: bbbing (無)   2022-12-04 13:25:00
執政黨看起來很重視這種事嗎?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2-12-04 14:02:00
應該修法人行道30公尺之內 速限30打錯 行人穿越道
作者: OrcDaGG (Orc)   2022-12-04 15:13:00
換臉修法就只是幌子 實際上是管控言論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22-12-05 23:16:00
警政署已經用一只公文架空法律下令全台警察局故意引用錯誤法條讓民眾檢舉「汽車未停讓行人」這項從此不再過件你各位以後走在斑馬線上將不再受到法律保護只要警察裝瞎沒看到 台灣人走在斑馬線上只有被車撞死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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