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道交處罰條例是否存在不合理差別待遇?

作者: KAWABONGGA (硬梆梆)   2023-01-10 15:37:32
承前文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72991520.A.77B.html
小弟自從收到簡訊之後,越想越不對勁,想和女版各位伊立特討論康康。
是說,對違反交通規則之人予以處罰固然合理,但應建立在道交處罰條例本身符合實質及形
式合憲性為原則。
而我看了該條例,以我所犯的該法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以觀,其所追求之目的為維護交
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但其未區分於危險情況及不存在危險情況時不依標誌、標線變換車
道而一律對之予以同樣的處罰,似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也就是說倘若我在前後左右百公尺
內皆無任何行人、車輛、路口且在速限50公里的條件下,我未依標誌、標線變換車道,仍然
不會有破壞或影響交通秩序,從而小弟認為雖然立法者基於維護交通安全之目的,但限制於
安全情況下不依交通標誌、標線變換車道,縱然限制手段,仍無法達到立法目的,與立法目
的間似無合理關聯,484違法平等原則了,各位怎麼康,幫偶評評理,小弟不是不想繳,而
是不能縱容立法者不合理的侵害人民財產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3-01-10 15:48:00
為什麼要討論爾康?漫出來... 有錯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3-01-10 15:49:00
對 你可以用這個理由打行政訴訟會不會贏不知道 反正輸了也只是虧300怎麼樣都划算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3-01-10 15:59:00
你可以去裁決所申訴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3-01-10 15:59:00
申訴是必要但毫無作用的 只是過場而已程序上要先申訴不服然後申請正式裁決書
作者: sdamel (=ˇ=)   2023-01-10 16:03:00
這我之前也有發廢文提過,四下無人的路口該紅綠燈是否仍具強制路權效力問題但你知道的,城裡警察大多是摔角裁判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3-01-10 16:05:00
極限情況就是沙漠中的紅綠燈問題不要管警察 不要管裁決所 你會寫狀子 花300打行政訴訟
作者: angelsi ( ̄▽ ̄)   2023-01-10 16:18:00
你會被噓爆
作者: tpc351020 (無能為力炸醬麵)   2023-01-10 17:17:00
所以按你的邏輯來說,半夜人車稀少闖紅燈不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就能闖?這什麼天才邏輯居然還有某樓說沒人車的路口號誌是否有約束路權的效力,啊守法不交通違規是取決於你個人意識?取決於人車多不多?你自己認為安全就能違規的話,啊那我認為安全是不是就能喝酒上路?
作者: sdamel (=ˇ=)   2023-01-10 17:35:00
喝酒是天條欸,我說的是客觀,要客觀不用停看聽嗎,我的意思不是無視標誌幹過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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