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租客墜樓害房子變凶宅…家人拋棄繼承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1-09 20:27:43
新聞標題:前租客墜樓害房子變凶宅…家人拋棄繼承 房東靠1招成功索賠
新聞內容:
黃姓男子2年前在吳姓屋主的屋內墜樓身亡,讓吳男房子變成「凶宅」,房價為此貶損28%
,因黃男死後家屬都拋棄繼承,屋主最後改向負責黃男遺產管理的吳姓律師求償,要求在
遺產範圍內賠償2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是墜樓並非意外,判吳姓律師需在黃男
遺產範圍內,賠償這筆錢。
黃男在2018年7月間跟吳姓屋主租下該間房子,隔年退租,但2年後,黃男跑到曾住過的房
子內墜樓身亡,原本價值1433萬元的房子,也因成為「凶宅」,鑑價只剩1062萬元,房價
直接打了72折。
吳姓屋主不滿,想對黃男家屬求償,但黃男家人在黃死後全部拋棄繼承,最後由法院指定
吳姓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吳姓屋主於是轉向律師求償,要求律師在黃男遺產範圍內,賠
償2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後時,吳姓律師反駁,稱黃男是送醫後才過世,並非在屋內死亡,不會影響
房屋價值,何況屋價減損是心理因素,與黃男死亡欠缺因果關係,不應該要求賠償。
但法官認為,黃男在屋內故意墜樓,屬「有背於善良風俗」的行為,同時評價「不法」,
且黃男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凶宅不以陳屍於專有部分為限,有故意行為致死也算,該屋
確實是「凶宅」無誤。
法官根據鑑價,認定該屋確實因黃男墜樓導致房價貶損371萬元,屋主得請求賠償,因吳
姓律師為高雄少家法院指定的遺產管理人,判律師應在黃男遺產範圍內,賠償屋主200萬
元,可上訴。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95652?from=udn-catehotnews_ch2
心得:
(更正)本案由遺產管理人吳律師來負責賠這筆錢,不過如果有超過欠債金額可賠的話
為什麼要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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