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聯合晚報╱記者李亦伸╱即時報導】2014.06.25 01:24 pm
: 愛爾達電視台 (MOD)今天發聲明,台北地方法院 (103年度智全字第九號)已經允許愛
: 爾達緊急處置之申請,命凱擘公司自收到民事裁定之日起七日內,禁止於凱擘大寬頻
: 數位電視頻道上,播放西元2014年巴西世界盃足球賽節目。
: 愛爾達擁有今年巴西世足台灣地區轉播權,並授權年代電視台共播世足賽,但授權範
: 圍只有有線、無線和衛星電視,不包括「數位有線電視」,愛爾達認定年代已經違反
: 當初雙方合作契約和協議,因此告上法院。
: 【2014/06/25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63500.shtml
第 538-1 條
法院為前條第一項裁定前,於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以裁定先為一定之緊
急處置,其處置之有效期間不得逾七日。期滿前得聲請延長之,但延長期
間不得逾三日。
前項期間屆滿前,法院以裁定駁回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者,其先為之處
置當然失其效力;其經裁定許為定暫時狀態,而其內容與先為之處置相異
時,其相異之處置失其效力。
第一項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