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黃牌規則一問

作者: toshihikone (超級喜歡島崎遙香)   2014-06-30 03:59:10
※ 引述《bleat (spiderman)》之銘言:
: 看了墨西哥對荷蘭一戰 最後墨西哥隊員一腳踩到荷蘭隊員的腳背上
: 被判了一記12碼罰球
: 根據wiki上對黃牌的解釋是
: 根據國際足聯的賽例,如果球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被警告並被出示黃牌
: 1.犯有非體育行為;
: 2.以語言或行動表示異議;
: 3.持續違反規則;
: 4.延誤比賽重新開始;
: 5.當以角球或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時,不退出規定的距離;
: 6.未得到裁判員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 7.未得到裁判員許可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 可是我看墨西哥那一腳感覺不是故意的阿 看起來比較像是在搶球時於混亂中誤踩對方
: 也不覺的有觸犯wiki上的7個適用黃牌的規則阿
: 為何會是黃牌的下場 ?
基本上是根據1的判例而給黃牌沒錯
我再稍微補充一下
犯規及不正當行為的判罰如下:
直接自由球裁判認為球員的動作拙劣、魯莽或使用暴力,
而有以下七種犯規之一,應判由對方罰一直接自由球:
‧踢或企圖踢對方球員。
‧絆倒或企圖絆倒對方球員。
‧跳向對方球員。
‧衝撞對方球員。
‧毆打或企圖毆打對方球員。
‧推對方球員。
‧鏟對方球員。
這個是犯規及不正當行為的規章
我要講的是 動作拙劣 魯莽 使用暴力
分的這三個等級
一般來說
動作拙劣 一般來說不會給牌
魯莽 通常會給黃牌
使用暴力 那就是紅牌了
裁判在判罰時也大多是用這三個標準在斟酌
原PO所說那球 基本上就是魯莽
如果是故意踩的 那就會是紅牌了
大致上是這樣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30 04:11:00
為何是魯莽而不是拙劣?
作者: jeff82 (再忙,也要取暖一下)   2014-06-30 04:17:00
簽名檔棒喔
作者: gd2s0203 (我愛大發)   2014-06-30 06:00:00
請問守門員被判紅牌怎麼辦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06-30 06:01:00
換個二號門將上場
作者: yheb88 (yheb)   2014-06-30 06:02:00
我記得就讓一個球員去當守門員(上屆好像有發生?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06-30 06:05:00
那是因為你沒排二號門將在替補席,或是換人名額用完了
作者: boboleo (還有多久?)   2014-06-30 07:08:00
請看漫畫,我們的足球場,東京山賊對川崎讀賣一場當時東京山賊門將阿間被判下場,然後沒有登記二號門將後衛尼克只好換衣服客串門將,不過奇怪的是阿間沒有被趕回更衣室
作者: zebraseven (Die walkuere)   2014-06-30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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