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最近在準備公職,有看到一些關於公職人員懲處的規定,這時就看到了許多跟「職」
有關的詞,於是乎去查詢國語辭典,發現好多都是形容離開職位的,像是:
撤、罷、奪、免、褫、削、革、 辭、去、解、離 單接「職」字
都可以表現出離開職位。
(當然還有一些像停、退、降、休、復、留、曠、殉、失、瀆、調‧‧‧+「職」,但表現
的意思就有變化,不是單純的離開職位)
是想請問「綠色部分表示被動失去職位,而黃色部分則可以描述主動離開職位」我這樣
的理解是對的嗎?
ps.是說法條以很相近的意思卻代表不同法律效果,是真的有點困擾考生,抱歉碎碎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