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81年次
大學一年級讀完後去重考
102年1月有用學測延徵過一次
但是指考剛放榜,沒上理想學校,要第二次重考
亦即103年1月要再用學測延徵一次
以上問題打電話去新北市不同六個行政區兵役課問,
兩個說我103年1月可以延徵
兩個說不知道
兩個說我用過一次了 103年1月不能延 叫我去當兵
但是法規寫的一清二楚
22歲(含)以前可以無限次用大專考試延徵
(若是我誤解了法規煩請指正)
若明年1月去辦延徵,公務員唬濫我不能延徵(或是另有隱情?)
的話,我該怎麼辦?
有處理過類似情形的先進們 煩請告訴我你們當時是怎麼處理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