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研] 借場制度議題討論項目

作者: sharonme (sharon)   2008-07-31 03:11:44
※ [本文轉錄自 NTU-TAP 看板]
作者: sharonme (sharon) 看板: NTU-TAP
標題: [社研] 借場制度議題討論項目
時間: Thu Jul 31 03:11:20 2008
社研 第四議題
(一)違規記點制度(請參考會議記錄第一篇)
學校課活組目前有規劃但尚未正式啟用的制度,制度目
的在於減少場地濫借的情形。每個社團有一定的點數,而被
行政人員發現申請場地核准後卻沒有使用,或有其他違規事
項一次扣該社團一點,扣完所有點數後將會有懲罰,可能取
消社團部分權利,例如這個社團不得在下一次開放借場時申
請使用學校場地,或是一學期學校不提供經費補助。
附帶在此制度下的是檢舉的相關法規,無論是企劃書內
容與借用場地量明顯不符(此點現在無法做到,各活動企劃
書目前只有課活組能看到)或是場地為使用,同學皆可以向
活動中心管理組檢舉,經確認後扣除該社團點數。
討論項目
A 是否採用違規記點制或者維持原制度
現在課活組有用計點制但沒有相對應的懲處,所以等於沒用。
B 若採取記點制點數的數量為何?每個社團是否相同
1) 若借場改為兩個月開放借場一次或其他選項而非一個學期一次借場全部
開放,那計點制的統計是一學期一次還是一個開放時期統計一次
a) 整學期一次
b) 一個開放時段一次
2) 每個社團點數是否相同
3) 點數為多少
C 懲處制度為何?
1) 點數扣完者,下一次開放借場時不可借場
2) 本學期都不可借場
3) 一次借場而沒有用要扣幾點
4) 要在多久前將場地退掉
a) 兩個星期(現行)
b) 一個星期 或是其他
D 短於兩個星期退還場地的場地要如何處理?
1) 讓社團當天臨時借場
2) 後補系統
(二)企劃書預審制度
我們在討論中談到時常被忽略的「活動企劃書」。在現
在場地需求超越資源的狀況下,我們考慮以企劃書來過濾未
經規劃卻大量借場的活動;另外考慮到借場的方便性:若社
團臨時有需求要借用一兩個場地作為討論空間,要求撰寫企
劃書太過苛求,是以提案:借用場地超過一定數量的活動應
在該梯次借場開放前先行遞交企劃書通過課外活動組審核,
以確保無濫借之狀況發生。
討論項目
A 是否要求每個社團在一個活動有商借”三”個場地以上者借場前要先通過活動
企劃?
B 一個活動企劃需要商借到多少個場地時段登記時需要先通過企劃才正式借到
場地?
(三)各場地之借用時間更動(參考會議記錄第二篇)
討論中提到,活大熱門場地時常在借場的第一時間即爆
滿,可能原因是活大一學期只開放一次借場,以致部分社團
有「先借下來再說」的想法。
但相對的,若是像二活每兩個月借用一次,便可能發生
某一需借用禮堂舉辦的大型活動無法及早確認場地、進行宣
傳的問題。因此需討論各場地的借用時間是否要更動,以及
特殊場地(例如大禮堂、可舉辦小型演講的103、104等)是
否有不同的借用時間。
討論項目
A 開放借場的時段是否可以分期而不要一次就可以借整學期的場地?
1) 維持原制度 活大在學期初開放整學期借場 視小兩個月開放借場一次
2) 以一個時期作為每次開放借場的限制
3) 一個時段為多長?
a) 兩個月
b) 半個學期(約兩個半月)
c) 其他
為解決分時期開放借場所造成的問題
比如說,大型活動需跨時段籌備,如果分成幾個時段來借場,無法事先確定活動時間。
討論項目
A 籌備時間超過多久以上為大型活動,在學期初一定時間內繳交活動企劃,通過者可以
在第一次開放借場時間商借學期中那次活動所需的場地,但這樣還是免不了搶場地。或
維持原方案,所有社團所有活動都一律分時段借場
1) 準備兩個月以上為大型活動
2) 三個月
3) 其他
作者: Honiahaka (吳秀)   2008-07-31 03:50:00
NICE, 感謝妳。突然發現。這是議題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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