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作者: ftmd () 看板: NTUSA
標題: [問題] 社團借用新生大樓場地
時間: Mon Oct 6 17:22:03 2008
終極目標:
改善社團在學校活動之自由度。
以不公平的資源、相對受限的制度套在社團的活動上,也算是一種限制吧。
觀察到的現象及批判:
1.新生大樓的借用時間為19:30~21:30。
太短了。七點半才能進去,場佈一下都幾點了?這樣不到兩個小時的活動時間能幹嘛?
2.不能使用投影機與螢幕。
那你放在那邊,是只有「學校的課程」才能使用嗎?難道社團不算是大學生必需的經驗、
且是學校應該大力推動的項目嗎?
我聽過一個說法是:可能會被同學弄壞,這樣教授要上課時會很不方便。而且要是同學弄
壞了,是否該由同學賠償也是一個問題。
那為什麼不是可能會被教授弄壞,使得下一個教授或社團不方便,所以應該要禁止教授使
用投影機與螢幕?是社團同學弄壞的機率或數量比較大嗎?應該不可能吧。那是教授弄壞
可以(且不用賠錢),同學弄壞就不行囉(而且可能要賠錢)?明顯視社團活動為較學校課程
次級的活動。
3.所以要使用投影機與螢幕的話,需要自備或是跟學校借。活大有三台投影機可借給包含
但不限於(我不知道這個範圍)在新生大樓活動的社團,新生大樓有兩台螢幕可借給在新生
大樓活動的社團(這好像是專門借給新生大樓的)。
自備....。學校提供可借數量明顯不足。
主張:
1.開放時間提早到(最晚)18:30,並且只要教授或助教沒有要繼續使用教室(不管是正課還
是課餘討論),社團(最晚)17:30即可開始使用。
2.開放社團使用投影機與螢幕。
3.如果達不到第二點,那可借用數量..也不要那麼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