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未滿三個月離職

作者: clownAD (丑魚)   2016-08-31 01:45:07
※ 引述《clownAD (丑魚)》之銘言:
: 小弟第一次上版發問,有問題請鞭小力點
: 小弟於六月底在一家網路公司任職後端(ci php+mysql)
: 本科畢業但已經兩年沒寫
: 公司規模4人+大學合作實習生若干
: 在兩周前提離職
: (因為另有工作邀約已實說,且告知之後會外派)
: 但問題來了
: 手上有
: 收尾case*1
: 開頭一週case*1
: 老闆要求將開頭case完成,我也口頭允諾
: 目前已經將收尾甩給老闆,第二個case也完成5成左右,當初說好離職日是29號現在改
為3
: 1號
: 但就目前狀況看來第二個case並不能在離職日前完成,而且公司規模關係沒有其他人可

: 接手
: 想問遇到這樣狀況怎麼處理?瘋狂加班一週將case從5%趕到50%是不是處理的不夠好?求

: 議及法律上會有的問題
因為是新帳號,薪資版不能發,只好在ask再求助一次
今天在匆忙之際與柏油路來了個親密接觸
四肢全掛彩傷口最小都有五元硬幣大小,外加左小腿 肌肉拉傷
老闆卻在晚上來訊:
先表示慰問(略…)
我不忍責備你,但你似乎沒有提及影響的工作該怎麼處理。
在這急迫時刻,你是否應該為這樣的延遲主動做解釋以及做調整?
我一直站在你受傷的角度…云云…再略…
但很不巧剛好發生在你要離職卻又還沒完成的緊急時刻,
你又不嘗試主動提出,我也不好意思問(…)
看完後我心下就只有=>我不想幹了…
我在受傷當下是想…是不是托朋友借筆電處理工作的事
但是不得不說這幾封訊息我也是醉了…
想問版大
我之前曾口頭答應完成案件沒簽約定文件
事實證明我太天真,如今離職日已經到了,案件趕不完,人也受傷了,假設抬勞基法閃人
,會不會有問題?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6-08-31 02:14:00
都已經提出離職了,不安排交接卻派你繼續工作?我覺得當務之急應該是先養傷吧按時離職沒有問題,勞基法對閃人這件事是很保護勞工的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08-31 02:26:00
絕對沒問題,你按照時程離職,他沒做好交接是他家的問題
作者: tzuyang555 (555)   2016-08-31 09:53:00
當然是拿勞基法出來訂他啊 還被吃死死 記得請職災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6-08-31 12:27:00
這和公司大小無關,我去過五人小公司老闆也是很 nice正在上下班的那段路一樣算職災,可以請勞保。祝下一間公司會更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