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面發了一篇房客租金欠繳問題,延伸到報稅問題,覺得狀況有點複雜,想請教大家
情況是這樣的
我外婆(95歲)目前名下有一間房子,從她年輕的時候一直有出租出去
不清楚她以前有報稅嗎 (她現在甚麼都不記得,也無法問到)
家裡之前報稅跟房租問題都是父親在處理的,但父親過世了,現在由我接手處理
我在報稅時,外婆目前由我撫養,我都是選擇標準扣除額的方式報稅
現在才想到似乎有租金報稅的問題,想誠實報稅,但實在看不懂規定
想請問一下
1.選擇標準扣除額,我名下房子的租金也要報稅嗎?
2.承問題1,如果選擇標準的時候,租金也要列入,那房子在外婆名下
由我報撫養,這樣也要列入報稅嗎?
我查了很多條文,好像沒看到這種狀況的
請有經驗的版友幫忙解答~感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