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7-10-14 14:14:10以前都擺攤打零工
整個人生勞保年資大概2年吧
之前5年掛飲料店負責人
三個月繳稅3240
324000*4*6%=77760
基本上都是不用繳稅的範圍
今年9月店歇業
這個月開始人力派遣到電子廠上班
看了表格有個健保費可以扣
(這個我看不懂,只要是人不是都要繳)
明年報稅是否可扣
106年1月-9月的健保1632*9個月
上班順利的話應該就要報稅
所以想先搞懂
然後這個月剛結婚不同戶籍
老公也沒報過稅
但過去5年也沒保勞保
健保也沒繳
現在分期中
今年8月正常上班
報稅我還是照表格寫一寫就好?
健保繳費收據要留
最簡單的報稅法是這個嗎
所得-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
=a
a*5%
明年老公還是繼續分期健保
這些後年也可繼續報減免的部分嗎?
想導正混亂的人生從報稅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