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檢舉推薦/處分公告/刪文辦法看這裡

作者: bheekfs (阿翔)   2018-08-20 00:11:36
※ 引述《//goo.gl/jazfF》之銘言:
: 六、禁止公布他人隱私。
:
: 包含相片、部落格、電話、姓名等可供辨識他人資訊者均屬之。
: 若為公眾人物、自行公開者則不限制。
: 違者一律砍文並水桶一週以上。
: 累犯者一律退文並永久水桶。
:
:
: 七、未經同意禁止轉入或轉出他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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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發文者檢舉者一律水桶一週以上。
: 若為他板轉入文章,經原作者檢舉一律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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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轉錄備份違規文章不在此限;
: 濫用此但書轉錄未違規文章,造成發文者或板務困擾被檢舉者,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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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未經同意禁止刪修推文。
:
: 刪推文是屬極度不禮貌之行為,若非推文者要求或板主同意,不得為之。
: 若刪除之推文違反板規,刪除之視為放棄申訴之權利,故不接受申訴。
: 唯具個人隱私之推文、張爸或廣告推文不受此限。
: 經檢舉一律退文並水桶一週以上。
: 再犯者一律退文並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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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禁止各種形式之鬧板。
:
: 包含惡意洗板、推文鬧板、惡意引戰均屬之。
: 鬧板文章全數退文並水桶一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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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分身帳號屢次違規,將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 使用者分身與本尊均予以水桶,並且發文全數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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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為分身優先以板主推定為標準。
: 推定採取「錯殺一百,不放一個」之政策,先劣退後送帳號部查詢。
: 由帳號部判定非分身時再予以解除與消除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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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禁止於他人文章下閒話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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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於未解答文章底下閒聊。
: 若無意回答卻在該處閒聊是極度不尊重發文者之行為,故限制之。
: 若文章已解答則不予限制,但請盡量勿造成他人困擾。
: 經發文者檢舉者,初犯警告或水桶,再犯者水桶三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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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禁止徵求、問卷、買賣等無關板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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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板板旨係問問題與公開回答問題,任何無關板旨文章經檢舉或認定一律退文。
: 包括站內信求解、託寫問卷、衝人氣、作業不自己寫、找人買東西賣東西轉讓東西。
: 推文犯規者水桶三天。張爸文全數退文,相關推文id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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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1:符合以上違規定義之文章被10人以上噓文者一律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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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篇發文超過10個不同ID噓文(不含板主)可判定為惡意厚問文,退文處分。
: 違規累犯者違規文章可全數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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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文:原則上任何人均有對文章做評論是否適合發表之權力,
: 請人Google、爬文、翻字典、重看找板法等均視為合理回答的一種。
: 針對文章做酸文動作,但未違反板規者,原則上不予處分。
: 但若淪為挑釁謾罵之舉動,得以板規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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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渡:簽名檔或原作者推文視為正文的一部分,偷渡違反板規內容者,比照正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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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文:回答詳細者M文、日月經文擇優M文、經典問答者M文、有用情報M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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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標準均由板主裁奪,板主保留隨時更新板規之權利。
: 板主得依情節大小、是否知錯改過等因素,減免或加重其懲處。
: 情節輕微者得刪文不處份。
: 板友檢舉以及板主裁決與處分、懲處減免或加重之理由等,均於置底文揭露與紀錄之。
: 如對判決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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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8-08-20 00:20:00
我覺得不行
作者: BigCat   2018-08-20 01:06:00
不管你完成沒完成 看內容也是踩線啊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8-08-20 01:13:00
還好問板沒有回覆公告的罰則
作者: sgracee (丞琳板FallinLove)   2018-08-20 0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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