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tytw (ltytw)
2020-08-27 21:22:08之前亂說話
其實也只是開玩笑說收到裡面有女生的不明包裹
當然不是真的
不然我也是會報警
結果被住國外的鄉民檢舉
本案應該還在收集資訊了解情況的階段
請問移送給法院後法官會怎麼判
罰多少呢
還有我住澎湖
需要跑去台北開庭嗎
作者:
a1d335 (335)
2020-08-27 21:53:00我看起來像法官嗎?好啦 告訴你 法官看誰比較有"誠意"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0-08-27 22:21:00連貼文都沒有怎會清楚
作者: QQ101 2020-08-27 22:34:00
被廢文王噓www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0-08-27 23:09:00這要檢舉啥?
作者:
sondbe (Mikuchika)
2020-08-27 23:58:00違反社維法 使大眾看了心生恐懼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8-28 01:18:00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其實警方發動這條有越來越寬鬆的跡象 不論是主動或被動檢舉酑O移送後成罪率"非常低" 有些只是惡意玩笑但離社會恐慌的程度很遠 也是被移送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0-08-28 01:23:00散佈謠言 但要"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才符合啊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8-28 01:24:00所以我才說警方執法越來越寬鬆啊XD不管是主動查水表還是被檢舉 警察常常移送了再說 反正不干他的事原PO的情況我覺得很高機率不會罰 畢竟惡意玩笑跟公眾恐慌 兩個程度還是差很遠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20-08-28 06:55:00被廢文王噓...X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