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閱讀本文的大家說聲新年快樂
是這樣的,簡單來說就是最近幾週持續在試著安排自己的第三劑疫苗,經歷系統查詢/地方診
所/大醫院/衛生所/1922至今依然沒能找到解方,始終「資格不符」無法申請注射——
去年十月從歐洲回到臺灣,由於近期疫情升溫,近期循著政策規定希望預約第三劑加強以防
萬一。手上能提供的證明為歐盟官方證明(註明個人資訊、2/2意指兩劑完成施打、疫苗種類
,以及「最後一劑的施打日期」)以及當時人在國外兩劑施打前的系統提醒簡訊,但由於該
證明並沒有「第一劑的施打批號和日期」,即便回到臺灣在衛生所補登後,因缺乏第一劑的
這部分資訊至今仍為第三劑拒絕往來戶。
除了嘗試系統預約顯示資格不符、前往大小醫院皆循政策規定無法自行決定施打、尋求1922
協助卻在兩次長時間通話依然無果。無奈第二次的通話,1922以同樣的內容六度重複官方的
說詞,持續要求必須想辦法申請到歐盟「第一劑的施打批號及日期」,在國外收到系統預約
施打簡訊不能作數為由,無法提供任何關於第三劑的預約或協助。
當然雖然第三劑也不是非打不可,但還是非常想知道,過去兩劑國外施打畢竟申請的已是歐
盟開出的證明,沒能要求特定格式或是補註第一劑的細節,1922卻持續要求我想辦法去跟當
地衛生單位聯繫取得我的第一劑資料…
歪國月亮沒有比較圓,尤其醫療行政體系就算在疫情前想必大家多少都有耳聞或經歷過,如
今因為這類理由個別申請【第一劑資料】將會多麼繁雜冗長,邏輯上其實也不會有「打了第
二劑卻沒有第一劑」的事,再不提各國疫情當頭,特別申請第一劑資料這種相對微不足道的
小事我自己都覺得非常莫名荒謬@@
固然能夠理解兩要求劑完整資訊是避免產生爭議和風險,但目前這樣的本末導置,變相逼著
人難道必須裝傻「在臺灣重打第一劑」當作第三劑自保呢…
真的不曉得該如何是好,還請大家給一點建議,謝謝:’(
祝大家新年快樂 健康平安
——
噢 拜託不要「還是想辦法向那個國家申請第一劑批號日期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