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鄉下的特定農業區,
看到一個喜歡的建地
登記為甲種建地
查了法規如下:
甲種建築用地
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的建築用地。都市計劃外的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240%
。
關於甲種建築用地補充說明如下:
1.住宅。(民宿)。
2.日用品零售及服務業。(零售設施、批發設施、倉儲設施、營業及辦公處所)
(以下省略)
照上述法規,
簡單餐飲業(飲品甜點)應該是不成問題
但是我爸詢問一位退休代書
說這樣是違法行為,不能營業
兩方僵持不下
想詢問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是否可以幫幫忙,幫我們解答一下
家裡真是要鬧翻天了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