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房子借長期住 繳稅的問題

作者: slothshout (樹懶叫)   2024-02-18 17:08:5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102&flno=4
房屋稅
第 4 條
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之;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向該使用權人徵收之;設
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之。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之,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其不為
推定者,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略)
若大家繼承父母的房子.但其他親兄弟姊妹住在裡面.
大家都是共有人.還沒有去代書那邊.辦理分割持分
那稅單會各別都通知到.只要一人去繳齊就好.
若房子掛你一人名下.那你就是所有權人.有繳稅義務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96
土地稅
第 3 條
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所有權人。
二、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三、承領土地,為承領人。
四、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前項第一款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
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田賦以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
人為納稅義務人,未推舉代表人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略)
跟房屋稅一樣.
※ 引述《LoveDog29 (愛狗)》之銘言:
: 請問如果有一間房子是A的名下
: 然後借給了自己的親兄弟姐妹
: 也不收房租 ~但住的人 其它費用都要包辦
: 例如水電、管理費、東西壞了自己換新的等等
: 在這樣的前提下 每年的房屋稅和土地稅
: 要由A還是住的人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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