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始末
上周末在靜宜舉辦的籃球大法盃,是一個全國法律系所學生交流球技、認識朋友的年度盛
事。
追求三連霸的高大A在預賽與真理、開南同組,三取二晉級,未料卻輸給往年實力並不突
出的開南。
場邊觀戰的北大察覺有異,google名字發現有3個不是法律系的,於是想隔天再向主辦檢
舉。
隔日北大與開南比賽,開南先承認有3個槍手,裁判要3位先下場接著繼續比賽,結果開南
居然派第4位槍手上場。
比賽到中途,裁判發現第4位槍手很眼熟,開南則表示等等補相關證明,北大要求登入學
籍系統,開南卻稱系統故障無法查詢。
比賽結束後開南也未補上任何證明,整隊離開現場。
這4位槍手與開南法律隊長,皆為開南大學校隊成員(甲二),分別來自養生與健康行銷學
系、空運管理學系、休閒事業管理學系。
二、主辦靜宜聲明如下:
<公告>
關於開南槍手事件 :
於第二天複賽北大男籃AB隊賽前對於開南男籃3位球員參賽資格提出質疑,並向主辦單位
申訴,由於北大提出證據明確,
但因開南學校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無法登入,無從確切核對球員學籍,經大會、裁判長協調
後,該3名球員不予登錄出賽,
於北大B與開南比賽期間,裁判長對於該隊另一名球員資格提出質疑,該球員亦無從提出
相關證明,賽後裁判長指示該球員於下場比賽不得登錄出賽,大會亦重新要求開南男籃於
下場比賽登錄前提出學籍證明,又因重啟電腦瀏覽器可登入開南學校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並重新要求該隊所有球員進行學籍核對,但學籍有爭議之球員皆未至大會檢錄台進行核對
,故大會決議取消開南男籃參賽資格,並以棄賽論,由北大B隊晉級。
懲處部分,主辦今日並未收取到任何開南男籃提供之在學證明,且隊長自白確有非相關科
系之球員進行代打,違規情節重大,本屆大法盃大會決議懲處開南男籃 :
1.扣除全額保證金
2.該隊禁賽2年
由於禁賽事關重大,主辦希望慎重評估,並由各隊代表協同做成決議,
煩請各校系代表在以下留言 : 校系名稱,同意/反對,
若大會決議經表決半數同意通過,主辦將載明事由、保留決議並交由下屆主辦,以上。
三、 開南隊長之道歉文:
以下言論代表開南法律所有球員
開南法律確實有非相關科系之球員進行代打,接受主辦單位任何處罰之裁量。
隊長本人退隊以示負責。
對於此事件獻上最大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