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關於出腳部分,以影片看來應是中間裁判第一時間已吹判林宜輝進攻犯規,但隨後金酒球
員席(不確定是否為教練本身),因此依據規則:
第 42 條 特殊情況
42.1 定義 犯規或違例後的同一停錶時間內,再有其它的犯規,則視為特殊情況。
42.2 程序
42.2.1 登記所有的犯規,並確定其罰則。
42.2.2 確定違規發生的先後順序。
42.2.3 依據裁判宣判的順序,兩隊所有相同及雙方犯規的罰則應予抵銷,罰則一經抵銷
後 就如同未發生犯規一般。
42.2.4 除了最後一個罰則所附帶的球權,任何先前的球權應予取消。
因此原本進攻犯規的球權取消,執行金酒技術犯規的罰則。
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