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籃雜誌編輯部古硯偉
要看一個聯盟是不是合格的職業聯賽,我的看法是「有絕對值才有比較級」,職業聯賽本
身就是一個很多層次和玩法的概念,但是不是一個合格的職業聯賽確實是有其可以檢視的
指標,觀察過世界上制度面發展健全而非土豪撒錢堆起來的職業聯賽,至少都符合這幾個
條件,這是絕對值,達到了才有後面是不是符合該國民情和風氣的比較級
1.球員身分是編制在公司,或是獨立法人/公司下?
NBA有CBA勞資協議,除了規範反托拉斯,同時明確定義了球員可以被交易和轉隊的資格,
職業聯賽的產業是在獨立法人和公司間的交流,即便沒有CBA規範,至少必須明訂球員身
分和工作性質有別於一般公司員工,需要額外保障和限制
SBL以前也有交易,但實則處於台灣勞動法規模糊地帶,如果聽到果凍拿兩個處長和台GG
交易一個經理,聽起來比扯鈴還扯對不對?但SBL就是這麼扯還玩了十幾年,然後現在號
稱要辦職業聯盟了,最該交代的核心部分,主事者講了半天連擦邊球都沒沾到
2.球隊存在意義是發展運動產業或是節稅手段?
職業運動即便沒有賺錢,也要從其他地方獲得實質效益,不然辦球隊幹嘛?但節稅、社會
責任和投資發展產業,這是兩個截然不同概念,就像我們絕對不會期待基金會做為產業發
展的領頭羊,因為邏輯上根本不三不四
如果以節稅角度,法規節稅有限制,任何投資者不會想在投入幾千萬之前被處處掣肘,這
是自由市場最基本的原則;如果老闆永遠是我有錢花了爽養球員養球隊,養起來的永遠像
是餓不死但也養不活的半桶水市場,有可能投入活力嗎?
CBL號稱是職業聯盟,但球團怎麼整合,發展怎麼存續?甚至退到最基本的原點,台灣現
有資源和意見討論過了沒?結果喊了半天還是在打三角麻將,整合連第一步都沒跳出來,
那又是改名叫做金城武但不是金城武的無限迴圈
3.屬地是必要條件?
其實這某種程度算是邏輯誤區,為什麼要辦職業聯賽?因為要營利,營利從哪來?消費者
身上,球團怎麼凝聚球迷認同把球迷變成消費者,進而讓消費者買單?最快當然是屬地主
義,幾乎小國如科索沃、香港,大到皇馬巴塞隆納都跳不開這個模式
當然世界上有特例,例如PBA,但PBA本身就是一個體制很不正常的畸形聯賽,退一萬步講
,如果台灣今天籃球風氣和消費市場如菲律賓,也輪不到有人跳出來把原本頂級聯賽喊著
分屍。但無論是常見的屬地主義和PBA,職業聯賽最重要的是誰?不是球團,不是球員,
而是消費者本身,把消費者放在第一位,這是任何商業模式的根本。
屬地是職業運動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但如果連想跳脫原本SBL格局,卻連屬地都沒有明
確規劃要或不要,到底怎麼營利?我倒著看跳著看也看不出來
SBL品牌價值已經被燒乾太久,推動新品牌是合情合理,但推出來的不要說老瓶新酒,根
本就是一瓶陳年米醋裝在陳高瓶子分裝成兩瓶,還想跟原本那一瓶多凹一點過來,跟我說
是有職業願景,去喊發大財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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