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東奧執法的台灣裁判:「站上世界頂端,卻成了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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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卓君澤 ‧ 2021年07月22日 17:53
「我從沒想過,原來走到世界頂尖,反而成為孤兒。」國際籃球裁判于容說。
中華隊68位選手帶著國人的祝福前往東京,也因經濟艙事件瞬間提高運動在台灣的討論度
。一時間,彷彿全台灣人都對運動有著極大熱愛,新聞標題不外乎“台灣之光”形容選手
。事實上,還有一群人也代表台灣站上運動員最高殿堂,沒有掌聲、沒有奪牌的國光獎金
,也不在奧會防疫計畫內,他們孤軍奮戰。
不同於選手透過積分、資格賽爭取奧運參賽資格,裁判則是得經過長年累月的執法經驗與
考核,才能獲得各個國際協會的評等。站上奧運執法2種方式,第1種為隨中華隊前往,第
2種得考量主辦方臨近國家外,該國代表隊成績也會列入評分,再由各個項目的國際總會
指派。
此次前往東奧執法的裁判有:網球王薏婷(國際網球協會銅牌裁判)註1、競技體操周翠
華、童俊傑、羽球郭邦賢、張文蔚、跆拳巫雨庭(國際3級)註2、射箭潘昱璇、運動攀登
黃偉齊、舉重楊素冠、籃球5VS.5于容(國際裁判)、籃球3VS.3蘇宇燕(國際A級)、棒
球紀華文。也有獲得邀請,因疫情考量而放棄前往的拳擊裁判張育領、林佳蟬。
同樣代表國家,裁判們執法再好也沒有獎金,整個奧運期間只會領到的薪資是「per diem
」,俗稱餐費,每日10000日圓或是100美金。因不屬於奧會與體育署提出的防疫計畫一員
,裁判得符合日本奧會的防疫規範,除了施打完2劑疫苗外,出發前96小時內得自費PCR採
檢2次陰性報告,返台得住進隔離旅館14天。在這之前,他們還得累積在奧運資格賽執法
經驗,以符合總會指派要求,來回隔離一切花費都得自理,換算下來等於到東奧做義工。
好不容易獲得奧運執法邀請,返國後的隔離事宜是否可以納入奧運代表團一併專案辦理,
卻因不屬於任何一個主管機關四處碰壁,「我打電話給CDC、奧會、體育署詢問,裁判能
不能涵蓋在奧運代表團裡,體育署和奧會的回應都是不屬於代表團。」于容表示。
對比其他項目裁判,中華職棒聯盟副裁判長紀華文的東奧之旅順利許多,不僅媒體多方報
導這位台灣、中職之光,聯盟也在日前協助升等豪經艙,回程升等商務艙,支出也有WBSC
(世界棒壘球總會)包辦,有助於台灣在國際棒壇之正面形象。
事實上,裁判對於台灣在國際人脈有許多幫助,未來要競選亞洲或國際的理事會增加許多
競爭力,進而參與更多國際事務。單項協會其實可以透過國際體育事務人才嘗試跟體育署
申請補助,但能不能過關,還是得看體育署如何認定這些裁判的存在。
運動場上三位一體,選手、教練、裁判,幾乎每屆能去奧運執法的裁判不超過10人,曾有
裁判建議中華奧會將國家的裁判視同奧運參與人員,他們要的不是那套代表服裝,而是一
種被尊重的榮譽。單項協會培養國際奧運級裁判,台灣才能在國際賽場有話語權,否則遇
事只有吃悶虧的份。
而日本奧會曾發信請各地奧會幫忙,看看是否有辦法減免裁判的隔離費用,但多方詢問得
到的答案都不盡人意。同樣是台灣之光,卻爹不疼、娘不愛,更遑論要透過運動拓展台灣
的能見度,現在看起來,都是個人努力個人擔,跟國家毫無關係。
註1.國際網球協會裁判分金銀銅白綠,五種等級
註2.國際跆拳道協會裁判分級為S1、2、3級(遞減)
註3.體操協會表示會補助裁判隔離住宿費
協會真的重視自己就可以協助了 一定要等國家補助?更何況是熱門的籃球項目 現在知道羨慕職業聯盟福利要得當然不是代表服裝 是補助啊!! 錢才是尊重好嗎!
裁判比運動員待遇遭是很正常的但裁判多一點對國家比賽比較好
作者: smurfvillage (michaelplay) 2021-07-23 11:35:00
幫裁判加油
學姊 是一直都沒有 所以說裁判真是榮譽職沒有正職的人都不用想... 何況這次遇到疫情光是回來住防疫旅館14天自費就噴幾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