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釋國籍法中規定,如何取得國籍
https://i.imgur.com/66xwPEQ.jpg
如果不是用前三款規定取得國籍者,稱之為歸化者
再來解釋FIBA歸化認定:
只要在16歲以後才取得該國護照的球員,除非經特殊管道,FIBA國際賽都認定為歸化球員
PLG的身分認定
https://i.imgur.com/4sH7wDR.jpg
本土球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16歲以前取得本國戶籍或護照,且FIBA認定不佔歸化名額的
球員視為本土球員
華裔球員:指生父母之一方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且本人 符合下列二款之一者
。
(一) 持有中華民國華僑身分證明書者。
(二) 未於年滿十六歲前辦理戶籍登記,或依規定取得護照者。
至於外籍生跟外籍球員身分認定我就不多做解釋
T1的身分認定
以新規章來討論,因為舊規章第三類球員我懶得說明,而且整個被刪掉也不重要了
https://i.imgur.com/kf0Csen.jpg
本土球員:非經歸化程序入籍並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身分證者或入籍中華民國且為
中華隊效力滿七年之歸化球員。
外籍球員:非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並持有合法工作證於 T1 聯盟註冊者。
總結
T1本土球員認定相對於PLG
少了「16歲以前取得本國戶籍或護照」這個限制
多了「為中華隊效力滿七年之歸化球員」這個方案
以下針對大家覺得身分有爭議的球員解釋
阿巴西
以國籍法歸化程序入籍,16歲以後取得護照,中華隊效力未滿七年
PLG:外籍生
T1 :規章認定為外籍球員,因情況特殊給予本土特案
阿提諾
以國籍法歸化程序入籍,16歲以後取得護照,中華隊效力未滿七年
PLG:外籍球員
T1 :外籍球員
Quincy Davis
以國籍法歸化程序入籍,16歲以後取得護照,中華隊效力已滿七年
PLG:規章視為外籍球員,因情況特殊給予本土特例
T1 :本土球員
林書豪 林書緯 錢肯尼 忻沃克 張文平 楊浩之
以國籍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擁有本國國籍,並擁有本國華僑身分證明,或16歲以後取得本
國護照或戶籍
PLG:華裔球員
T1 :有本國護照視為本土球員,無本國護照則視為外籍球員
白薩
PLG:外籍生
T1 :規章視為外籍球員,因情況特殊給予特案外籍生特例
心得
林書緯、林書豪、錢肯尼(目前確定林家兄弟已經擁有本國護照)等這些華裔球員都有資格
去申請本國護照,未來或許有機會看到這些球員以本土球員身分在T1出賽
另外在T1刪除第三類規範後,已經沒有「外籍生」這個名詞了,建議T1應該把白薩特案外籍
生改成特案外籍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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