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是P寶,而且是P寶中的喵黑
但是經過戴維斯的身分認定的風波之後
我真的覺得戴維斯以特例作為本土,是後患無窮的作法
去年可以鬧一次,今年當然可以再鬧一次,戴維斯的身分
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凡是有身分證,就視為一般本土
頂多16歲以後取得身分證的歸化球員
需要滿足一些緩衝條款
比方說打滿1000分鐘視為本土
或者替台灣打過奧會、FIBA體系國際賽,立刻視為本土
或者中文檢定通過某個程度,立刻視為本土
3項滿足其中一項,就可以把你的歸化以本土身分上場
雖然我是喵黑,但我認為阿提諾還是該讓他以本土身分上場
假如以我定的規則,他至少已經滿足替台灣打過國際賽的條件
有一個歸化球員助陣,可以讓球隊實力大增,很爽沒錯
既然這麼爽,那大家想辦法去弄歸化過來增加實力
也間接增加台灣的人才庫
我覺得就算開放歸化球員規則,根本不會有所謂太多破格球員出現
影響觀賽感受性的問題
要歸化也不是只有以「體育專業人士」身分拿雙重國籍這條路
球團有本事也可以說服他的洋將放棄國籍,取得台灣國籍
而且聯盟頂多只會有「團隊薪資」這條規則
但是聯盟大概不會管你球團花多少錢買球員的國籍
畢竟站在聯盟的立場,應該不會反對有更多「本土人才」加入
如果要避免某個財大氣粗的球團,組7個歸化+5個土生傳奇球星組隊
那就用「團隊薪資」+「豪華稅」去限制本土球員抱大團
至於歸化球員跳槽到其他聯盟,那就處罰緩衝條款的1000分鐘
例如某歸化球員從PLG跳槽到NBA,10年過後從NBA要回PLG
他必須先用洋將身份重打1000分鐘,打完1000分鐘才可以恢復本土
畢竟在聯盟的角度,人才就是資產,跳槽去其他聯盟就是本聯盟的損失
不能不做一些處罰,但是也不能做過重,或是過於羞辱性的處罰(例如罰款)
就讓你還是可以上場打球,只是暫時剝奪身為本土球員的福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