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跟應該要算是兩個議題吧?
HBL體制有沒有問題? 當然有啊
這位Y同學是否違反了現行規定? 當然也是有
如果這次因為認為Y同學受到了惡法對待,因而要開特例讓其上場,
那對其他隊伍來說也是不公平,別的學校可能也有轉學生沒報名啊!
我不知道今天邵先生原先是否知道轉學有球監的規定,
如果原先不知道,那我只能說這是教練的失職,教練沒熟讀規章是完全不應該的;
假如原先就知道這個規定,那我只能說是玩火玩失敗了,讓其他小朋友一起作陪了。
想要衝撞一個不完善的體制是好事,但不應該是在自己試圖專漏洞失敗後再來大喊不公,
你大可在學期剛開始就提出訴求,現在只會人覺得是想用公眾輿論,來讓自己無視規則。
再者,我相信開南國中應該是有良好的教育師資環境吧,才會讓教練願意帶Y同學過來,
因此我相信做為一名「學生」球員的Y同學,受教權應該還是會有保障吧?
還是說當初轉學只是為了讓他打球而已,遠離幫派不是重點?
那這樣應該也不符合所謂的防止青年和學生運動員惡性挖角轉籍規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