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心情文,原本應該是在好幾個星期前,事情發生的那天發的,
可文章打到一半時,忽然不知道打那篇文章做什麼,有什意義。
所以那時這篇心情文就胎死腹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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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1130的聚會上,我又把那事說了出來。
即使我不知道那個故事能有什麼意義。
但或許對其他人而言,這能有什麼意義吧。
只是這個故事,我還是不願用自己的帳號發,所以
請知道我是誰的,默默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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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啦,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我個人覺得啦,很噁心。」
「...我受傷了。」「我會女生跟女生,我是雙性戀。」
就結果來說,我和不友善的人出櫃了。
可我無法認為自己勇敢,甚至當感覺到
自己無法順著自己的期望轉身瀟灑離去的事實時,
我只對自己過去的過度自信感到可笑/可悲。
自己終究受限於現實考量,無法姿意妄為,
還是必須在這種事情上退讓:
不能轉身就走,不能直接頂撞,不能咄咄逼人。
因眼前的人是我的老闆,而我需要這份工作,這份薪水。
膚淺的收入需求,直接打退了我所有的任性與堅持。
只留下最低限度的表達自己的感受,要對方看見自己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