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ll032ss (call)》之銘言:
: 小弟與朋友們要在9/1帶三台700C公路車從台中到花蓮玩
: 目前快要被如何能安全的用火車方式過去給煩死啦~
: 目前有的問題如下:
: 1. 如果是搭自強號,用攜車袋裝好放在第12節車廂,購票後是否需要登記須帶腳踏車上
: 車?
: 2. 以目前長寬高總合需220CM以內的規範,若是只拆前輪完整裝進攜車袋是否能夠安全上
: 車到達目的地?
: 3. 爬文發現有在3月規定更改後,在車站驗票口即被要求開袋檢查,然後發現不是折疊車
: 就攔阻過閘口的狀況,請問目前還是嗎?
: 4. 台鐵"攜車袋自行車搭乘規則"中第四點: 違反者經勸導無效,除按件補收已乘區間全
: 額票價外,並應於最近停靠站下車,解除運送契約,餘程票價不予退還。" 若是攜車袋上
: 車後放置在第12節車廂但列車長認定超過尺寸,就會要求補全票然後在下一站趕人下車嗎?
: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非常感謝
http://163.29.3.98/twrail_bicycle/bicycle/
從這裡的規定來看已經是不分折疊了 只看是否裝袋
大小尺寸規定是總合<220cm 長度<150cm 重量<40kg
而"長度不得超過150cm",如果只拆單輪 700c的車應該不太容易過關...
小弟三天前假日才從新竹搭至台中、花蓮新城至宜蘭
都是坐區間車、刷悠遊卡、拆雙輪裝袋無露出
只有在新竹進站時站務人員有拿卷尺出來量(不過只有量最長邊,態度也很好)
其它遇到驗票都沒有特別刁難
火車的優點就是你可以隨時顧著車
每次搭客運司機一個急轉彎 心都會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