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11/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皆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做筆錄,現場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只有保強制險,對方不太清楚
五、事實經過:
雙方車輛(皆機車)行駛在巷弄,對方行駛在主幹道,我們行駛在支幹道,當時是雨天我
們騎乘機車時有觀察前方是否有無來車,但右邊有障礙物無法看到右方是否有來車,所以
我們就直行,結果就和右方來車發生擦撞,我和乘客被撞飛到左前方,對方也往右前方倒
,對方機車撞傷部位大多在車頭,我們的機車被撞傷的地方在右側方。雙方的車輛因為撞
擊緣故皆無法發動。
對方表示行駛速度約30-40 我們的速度約20上下,事後我們有到警局做筆錄和跟對方談判
,警方那邊表示支幹道應該先觀察主幹道是否有來車,監視器也有拍到,不過畫面很小不
是很清楚,看不清楚誰撞誰,畫面只拍到我往前騎之後就撞在一起,當時我記得我是直行
但對方撞上來,對方認為是我們的問題,我們沒煞車所以是我們撞他,
不過就前面提到我們沒讓主幹道先行所以我們責任比較大,事後也有談賠償,對方的態度
是要我們負全責,對方表示他們的機車才買不到10天就發生車禍,所以他們不接受維修,
要我們賠一台全新的車,另外對方工作是木工,一天薪資2700元,現在左腳骨挫傷(or錯
位 有點忘了,可是我看來似乎不是很嚴重 = =)因為木工是粗重工作所以對方可能無法
工作,他家房子是租的,對方還要養爸爸媽媽 妹妹,還要付房租,所以這部份也要我們
負責,對方還提到如果不願意照他們要求走,就等鑑定下來,鑑定費用3千請我們自行負
責,到時候該提告的他們絕對會提出告訴,之後可能不願意和解。叫我們兩天內解決這些
問題。
本來想說我們願意支付機車修理所有費用,醫藥費也願意負責,基本精神賠償也ok,不過
對方要求我們覺得不太合理啊,因為車禍雙方都有責任,要我們賠一台新車不太理。所以
今天我們去申請鑑定。
六、問題:
(ㄧ)
對方車輛是新車,現在被撞傷(傷痕不算嚴重,煞車圓圓的地方斷掉了)和無法發動,現
在他們要我們賠他一台新車,舊的那台要修我們自己去修。我們只想賠償他修車費用啊,
但對方態度很強硬,我們要怎麼跟他們談呢?我上網google有看到類似情形,對方可以向
法院提出新車折舊告訴,所以我們該請他們去法院提起這個告訴嗎?
另外對方在判決下來前去維修車子,修理費用超出合理範圍,該怎麼辦呢? 或是他們不
願修理請我們負責代步費呢?
(二)
我們機車也有損壞,也可以向對方提賠償嗎?
(三)
關於他工作薪資部份以及要扶養全家這部份我該怎麼辦?要怎麼談呢?
要請他提出薪資證明嗎?
要怎樣知道他提出的薪資證明以及他所描述的家庭情況是真的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