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交通規則中規定 ,
輕型(綠牌)跟普通重型(白牌)的機車 ,
在下列狀況時 , 必須要進行兩段式左轉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
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
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
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小弟於本路段行進到此路口要左轉
內線並無任何禁行機車
所以依“標線”準備進行左轉
早早就打方向燈切進左側
快到路口前才發現此路口要兩段式左轉
但是因為後方來車,完全沒辦法右切
於是一左轉就被警察追了...
當時開單為晚上7點左右
天色昏暗,夜市前面充滿了人
待轉格根本被人潮淹沒
申訴中
http://i.imgur.com/15ckCE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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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請各位大大的意見,謝謝!
本人不改車,平常也都是乖乖騎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