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關於,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 本人開車比騎車多
: 但覺得取消禁行機車,低速合法鑽車
: 以及取消待轉跟機車道是真的能改善交通
: 且也較安全
: 但有個疑問
: 推行的白牌直接左轉應該就是禁止二段轉彎了吧
: 而不是能自行選擇要待轉還是不待轉
: 意思就是禁止左轉的路口所有車都不能轉
: 總不能我騎在忠孝東路上,有左轉燈我直接轉
: 想左轉敦化南路我就待轉這樣
我認為你陷入一個謬誤
自行選擇跟任意行駛是兩回事
我們要求不強制兩段式左轉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騎士不能根據自己所在的車道選擇
適合的左轉方式,你的要求我認為也是一種合理的方式,畢竟日本只允許 50cc 以下
機車禁行兩段式右轉,但基於兼容並蓄的精神,我們認為讓騎士自主,才是讓所有用
路人都能在道路上學習用路的最佳解
當然,前提是不管進行何種左轉方式,一定要提前變換到適當的車道,如直接左轉是
切換到內側車道,兩段式左轉是從外側車道,當然,其中的風險都只有自己能承擔,
在路上騎車開車,一直以來都是如此,沒有誰比較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