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nZsz (Ben_1021)
2017-08-15 13:56:10小弟近期車禍
當下對方因為趕時間只留下電話
對方說趕上班不要叫警察
我是前方左轉摩托車
(路口是一個大的單向道有四線道)
不用待轉
對方是後方直行機車
對方從後面撞上我的屁股正後方
我只有車殼後方車損
對方全身多處擦傷(他不要求叫救護車)
基於道義原則我留下我的電話
事情過了一個多星期對方才打電話來
跟我約今日事發地要求車損醫療3000
來得有點急以為沒事了
因為在上班今天對方突然打來有點慌
可以直接不鳥對方嗎?
對方若是去警局報案我會有刑事案件嗎
沒肇逃,沒有刑185之4的適用喔!過失傷害,要看過了六個月了嗎?民事的話,這是強制調解事件!在區公所協調!直行車有優先路權喔!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08-15 14:17:00問題是這個案例是從後面被頂屁股,跟直行轉彎有一樣嗎?
作者:
Horie (pret)
2017-08-15 14:19:00你要準備被告肇事逃逸和過失傷害罪了,不要以為沒肇責就沒民事賠償,厚顏無恥逆以刑逼民,趕快去要監視器畫面,祈禱能遇上明理的檢察官吧。能遇上明理的檢察官吧。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但也要審酌有無盡到注意義務喔!直行車有優先路權,但也要審酌有無盡到注意義務喔!
作者:
Horie (pret)
2017-08-15 14:21:00沒監視畫面他可以主張你沒打方向燈,沒監視器死無對證來個沒監視畫面他可以主張你沒打方向燈,沒監視器死無對證來個雙方無明顯肇責,但傷者為大,還是得賠錢了事。雙方無明顯肇責,但傷者為大,還是得賠錢了事。
作者:
Horie (pret)
2017-08-15 14:23:00也是,不過沒報警很難說。也是,不過沒報警很難說。
有道交條例第62條罰鍰之適用!原po QQ!原po QQ!刑185之4的意旨在加強對受害者的救護,故縱無肇逃之故意,仍有可能被認定肇逃故縱無肇逃之故意,仍有可能被認定肇逃刑185之4係非告訴乃論,刑185之4係非告訴乃論,司法警察接受告訴或告發後,即有主動偵查之義務即有主動偵查之義務肇事鑑定圖申請要3000!你考慮一下!你考慮一下!如果你覺得你前方車有優先路權,就申請鑑定吧!不過應該要等很久!不過,你學生時間多,強制機車責任險採交叉賠償制,受傷者持單據向對方保險強制機車責任險採交叉賠償制,受傷者持單據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車損的話,區公所的協調會多半砍半,取其折衷!沒警方的三聯單,保險公司不會受理沒錯!去區公所申請調解吧!問題是對方要不要報案,不是你能決定的!
才3000,先約出來談談啦,說不定喬一喬,剩1000,記得要
作者:
ldsdodo (ldsdodo)
2017-08-15 16:32:00你要調解也要到對方的居住地調解委員會申請才能正式調解
作者: mike42 (123) 2017-08-15 17:35:00
他不想等警察他的事,你只管報警就對了
作者: ffej (捐血一命救人一袋) 2017-08-15 18:44:00
以後不要鐵齒,車禍當下第一時間就是報警,當下給的承諾連以後不要鐵齒,車禍當下第一時間就是報警,當下給的承諾連屁都不如
作者: basara34598 (Derrick) 2017-08-16 07:09:00
都建議直接報警.有和解等警察到場再說.以免對方唧唧車車的.強制險要警方的聯單.相關責任請警方做談話紀錄去分析責任.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可以幫忙釐清不要再有錯誤觀念.雙方都離開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況且你也主動留有電話
大家都好善良,不報警就是自己吃虧啊,新聞這麼多還沒記取教訓,車禍這種事情除非肇責明顯,不然不是你說得算好嗎(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