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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苓雅區四維、民權路口,上月23日凌晨發生2名共騎機車的士官,
超速闖紅燈撞上計程車,釀士官1死1傷事故,警方為防再發生重大車禍事故,
連續10天在同路口執法,共對機車族開出16張超速罰單,
呼籲民眾行經路口要減速,以確保安全,
惟被開單的民眾心情不美麗,不禁反問警察:「怎才騎50幾就算超速?」
苓雅分局交通分隊長李重O說,7月23日凌晨高雄市政府大樓前,
發生士官1死1傷事故後,警方於24日起至本月3日,於清晨5時至7時在事故路口
強力執法取締超速,共對機車族開出16張超速罰單,每張罰單罰1200元。
經訪詢被開罰民眾,僅有1人知道自己速度過快,
餘均表示不知超速或沒有注意到速限告示牌,
年齡層18至30歲有5位、40至50歲8位、60歲以上3位。
不過被開單民眾說:「怎才騎50幾就超速?」是否取締太嚴?
警方表示,市區道路速限40,超過50警方才會開單,
中央法令如此規定,警方是依法執法。
備註:ㄒㄚ真的該多多宣傳騎30運動 這樣連限速30的地方都不會被開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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