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ttit (法滴 <3)》之銘言:
: 打給厚 小弟我現在非常不爽
: 方才行經羅斯福路五段向南
: 經過萬隆那支固定式照相機時
: 明明已經把速度減到錶速51
: 一經過照相機後面居然閃了一下
: 平常通勤看很多60刷過去的都沒問題
: 請問有什麼救濟的方法嗎?
: 還是只能認衰讓政府搶錢?
話說我之前拿iPhone時曾經把他固定在機車手機架上
然後我之前有看到一個功能就是收到通知時閃爍LED燈光
我當時覺得這個應該跟卓卓螢幕前方提示燈是同一個東西吧
於是乎我就開著上路了
結果一路上我感覺被後面的閃光燈閃了三次有...
甚至還有一個人也被閃到回頭看我
我就覺得奇怪,林北奉公守法一生坦蕩怎麼可能連續三次違規
我才驚覺,iphone前方應該是沒有LED才對
所以說LED其實是鏡頭旁邊那顆閃光燈?
或許你就是那個被我閃到的路人唷QQ